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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北京市科协首都海智工作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北京市科协“海外智力为首都建设服务行动”(以下简称“首都海智”),引导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现组织开展首都海智工作基地申报审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首都海智工作基地采取自愿原则,申报单位一般为:

1.具备条件的全国学会、市学会、各区科协、基层组织等;

2.具备条件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创业园等;

3.具备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

4.具备条件的其他相关单位。

申报单位原则上须具有法人资格,有意愿且具备工作基地设立条件的非法人组织须由区科协等有关单位作为推荐单位提出申请。

二、申报条件

1. 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重视首都海智工作,具备开展首都海智工作的组织实施条件,包括相应的财务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专(兼)职工作人员、办公场地和配套工作经费等,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3. 具有长期稳定的海外科技团体和科技人员联络渠道,以及吸引海外科技人才(包括海外华人华侨和外籍人员,以及在中国境内的海归人才和外籍人员)、项目的创新创业载体;

4. 能够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多样式宣传和推介工作基地的活动和相关扶持政策、海内外合作成功案例等;

5. 围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有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相关工作。

三、申报程序

1.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首都海智工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填写《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首都海智工作基地申请表》,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向北京科技国际交流中心提出申请;

2. 申报受理后将进行初步形式审查,不符合申报要求、目标不明确、重复申报、填报内容过于简单等情况视为初审不合格;

3. 初审合格后,由北京市科协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经北京市科协批准后授牌。牌匾内容统一为:首都海智工作基地;

4. 授牌后的首都海智工作基地有资格申报和承担北京市科协首都海智相关项目。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截至日期为2022年6月27日(周一),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2. 各申报单位须完成电子版(含所有正式文件扫描版及word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两版材料报送,电子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不一致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 电子版材料受理邮箱:bistec08@163.com。请各单位发送时将所有电子版文件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工作基地+申报单位全称”命名;

4. 纸质版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4号5011室北京科技国际交流中心(薄老师15201130507)。

邮政编码:100101

联  系 人:郭老师、薄老师

联系电话:84640968

北京科技国际交流中心

2022年6月10日

附件: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首都海智工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首都海智工作基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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