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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鼓励产业载体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团队租金优惠支持措施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2-05-20

一、支持政策

  鼓励区级(含)以上非国有孵化器、科技园等各类产业载体以直接减免、退还、合同延期方式给予租金优惠,以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团队稳定发展。对于月租金优惠50%(含)以上的,经认定后,区财政按孵化器、科技园等产业载体优惠租金的30%给予支持,支持期限不超过3个月,单月最高不超过30万。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在昌平区进行市场监管、统计、税务(不含跨区税源登记)注册且实际收取承租企业房租的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

(2)实际运营的非国有孵化器、科技园等各类产业载体为非自用。

(3)疫情期间主动为承租企业落实房租优惠措施并实际落实到位。

(4)配合政府部门和属地镇街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5) 近一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2.承租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在昌平区进行市场监管、统计、税务(不含跨区税源登记)注册且实际生产办公。

(2)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疫情期间配合所在产业载体、政府部门和属地镇街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4)符合北京市功能定位及《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要求。

   3.其他要求

(1)申报主体提供材料中须对房屋用途和面积予以明确,经审核无法予以认定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2)申报材料须真实合法。对于伪造合同、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交易、恶意套取财政资金的申报主体及相关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支持金额核算标准

  1.核算基数为承租企业所获得的减免房租合计,且仅根据原始协议及减免证明材料标明的承租场所房租金额核算支持金额,不包括申报单位给予承租企业的停车位、餐厅、物业等费用减免,不涉及税金。

  2.核算面积不包括各类空间载体中的商场、酒店或写字楼的底商部分。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主体的产权证明材料、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报主体2022年租金优惠正式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业载体发布的租金优惠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报主体提供承租企业租金优惠统计表(附件1)、产业载体基本信息情况表(附件2)、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的原始协议复印件(即原始租房合同及原始租房合同补充协议等)和房租优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租金优惠双方协议)。承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房租发票、2022年4月社会保险缴纳付款凭证。(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加盖承租企业公章)。

  4.申报主体承诺书(附件3)。

  5.申报纸质材料按上述要求,顺序编制页码并制作目录,封面及骑缝处加盖申报主体公章,按照A4纸型胶订制作,一式二份。

  五、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1.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2022年6月6日止。

  2.纸质材料提交地址:超前路9号院2号楼一楼1108室。

  3.咨询电话:

  区科委:周万峰,13910949985,80113345

  科技园区管委会:80115286

  生命园管委会:61703008

  高教园管委会:60769507

北京市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附件: 承租企业租金优惠统计表

附件: 产业载体基本信息情况表

附件: 申报主体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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